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来我省调研

时间:2021-8-30来源:日常保健 作者:佚名 点击:

3月11日-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监管司巡视员王玉平一行3人来我省调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开展情况和政务公开试点情况,重点了解房屋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包括工作目标、适用主体范围、公开目录、事项标准、公开流程等。省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宁波市建设局、宁波市征收办、江北区建设局、江北区征收办、杭州市征收办、拱墅区城改办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赴宁波江北区、杭州拱墅区进行实地考察,详细查看了江北孔浦街道房屋征收现场,观摩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询问了部分群众对征收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建议,听取了征收办有关征收工作的介绍,深入了解房屋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情况。

随后,调研组在省建设厅召开座谈会,听取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务公开试点情况,征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上,王玉平充分肯定我省房屋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王玉平指出,房屋征收是牵动老百姓利益的大事,也是城市更新中的一件难事。浙江以本次全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为契机,针对百姓所需,站在百姓视角,深入推进以“政策依据公开、操作程序公开、评估结果公开、补偿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工程,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在征收领域的新做法,取得了良好成效。拱墅区、江北区等试点地区能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媒体、现场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和载体,实时公开征收政策法规、项目概况、补偿方案、调查结果、评估结果、补偿结果、办理指南等全流程信息,保障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拓展信息系统的功能运用,实现征收协议“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网上公开”,不断提高征收工作效率,扩宽公开渠道。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国办的有关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房屋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充分吸收和借鉴浙江经验和做法,制订出面向全国的房屋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据了解,自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推行以来,我省7个试点县(市、区)规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统一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时限,拓宽主动公开的渠道,实现以情征收赢信任、依法征收心贴心、阳光征收全透明,有效打消了百姓“先拆吃亏”的顾虑以及“患不均”的心理,提升百姓对征收补偿工作的信心,有力推进试点地区征迁安置工作的进程。如宁波电大东校区北侧危旧房改造项目2天突破80%生效线,刷新宁波市棚改网签生效新纪录。期间,正大路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项目(3号-2地块)更是实现“一日签”,创造了宁波市危改项目签约速度之最。拱墅区共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3个,涉及居民户,均已实现%签约,其中大关单元长乐区块R22-C05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实现25天全面清零,刷新了拱墅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清零的新速度。(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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